支部“三会一课”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 2009-10-03 浏览次数: 494

“三会一课”工作制度是加强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健全党的组织生活,抓好党员教育管理,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一项工作制度。

一、坚持每月一次的支部委员会;两周一次的组织生活会;每季度一次的党课教育;每半年一次的党员大会。

二、“三会一课”必须纳入党支部工作计划,其内容要紧紧围绕教育教学工作,体现学校改革和发展的要求,富有时代性、针对性和实践性,并采取多种积极有效的途径和方法,不断提高“三会一课”的质量。

三、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组织好党课教育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重点要加强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与时俱进,增强党员先进性的教育;党史、党章、党规、党纪的教育;文化科学知识的教育。

四、党课教育可由党支部委员担任,可发动党员自己上党课,也可外请。

五、党课教育可采取系列讲座式、主题报告式或微型党课等形式。党课教育应把握好五个要点:内容新、观点明、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形式灵活。

 

以下是对“三会一课”制度的基本介绍

党员大会制度

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听取、审查支委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支委会,对吸收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作出决议;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以及支部的其他重要事项。

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

支委会每季至少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分析研究支部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讨论决定如何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研究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组织生活制度

(一)支部或党小组每月过一次组织生活。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二)党的组织生活要增强政治性、思想性和原则性,充分发挥民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表扬先进,帮助后进。

(三)做好组织生活的考勤、记录。党员应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如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必须事先向党组织请假。

党课制度

党课的内容主要是对党员进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宗旨、 纪律、党的优良传统和形势任务等教育。党课可由支部组织,也可由上级党组织统一组织,每年不少于两次。

党内监督制度

(一)支部一般每半年对党员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总结。

(二)支部要督促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重要问题,要及时负责地报告上级党组织。

(三)支部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

(四)支部对本单位干部的使用、奖惩应向委党组主动提出意见或建议。

(五)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应列席本单位行政领导的有关会议。

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一)配合行政领导做好单位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研究分析党员、群众的思想情况,并提出做好工作的意见。

(二)思想政治工作应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机关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党员、群众思想实际进行,加强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坚持实事求是、教育疏导的原则,帮助广大党员、群众解决学习、工作、生活上遇到的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增强凝聚力。

“双目标”管理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组织实施《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细则》,做到年中初查,年末总结。联系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党员目标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

认真抓好一年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其基本方法是:

(一)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

(二)对照党员标准及党员目标管理细则进行个人总结;

(三)进行民主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支委会根据评议情况,将每个党员的主要缺点转告本人,并监督其改正;

(五)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

支部的年度计划和工作开展情况,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每年不少于一次。遇到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