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毕业实习材料的通知
2011级毕业生:
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本科专业毕业实习计划》要求,结合学校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对2011级毕业生做出以下要求:
1.请所有毕业生提交填写完整的纸质版《毕业实习日志》和《本科生毕业实习鉴定表》,注意实习鉴定表中“指导教师考核意见”栏中的成绩评定按百分制打分,“指导教师签字”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务必签字、盖章完整。
2.请务必以班级为单位递交以上材料,学院不接受个人递交。
3.所有毕业实习材料务必于2015年6月5日前交至院办,逾期不再受理。
请同学们务必配合学院按时完成工作。
外国语学院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