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外语教学部课程考试规定
发布时间: 2020-06-08 浏览次数: 565

公共外语教学部课程考试规定

一、命题原则

1.课程考试的命题应以课程考试大纲为依据,试题应能反映本课程的基本要求,难度适中,科学合理。

2.课程考试的命题还应有利于扭转外语教学以测试为终极目标的现象,利于对学生综合技能的评估,同时应体现学生各项语言技能的实际情况既能考查学生对听读能力的掌握情况,又能反映学生的译写能力的提高度。

二、命题程序实施规则

1.课程考试命题工作由教研室负责安排实施。

2.各课程应出两份水平和分量相当,内容相异的试卷(AB卷),并附标准答案或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经课程负责人查后,送至院办复审,再送交考试中心。若教务处对试卷内容有特殊要求,以教务处要求为准。

3.试卷内容和评分标准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严禁泄漏试卷内容,违反则按南中医大教字(200264号文《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规定处理。

三、监考工作基本要求

1.考试前各教研室应提前到考试中心领取考卷袋,并按考场分装答题卡,粘贴“考试须知”,同时在试卷袋上写上监考教师姓名。

2.相同考场的答题卡和试卷袋(需提前分类)同时发放至监考教师的手上。

3.监考教师应在考试前40分钟到达指定考务办,领取试卷和监考记录等相关材料。

4.按照考试须知的要求收取答题卡。考试结束时,应核实答题纸和答题卡的数目与实考人数相符后方能准许考生离开考场;监考教师应按要求认真填写监考记录,交至考务办核对无误后方能离开。

四、阅卷工作基本要求

1.统一考试的课程需由教研室主任安排实行集体换班阅卷。

2.答题纸应用红笔批阅,试卷中的单项成绩应用红笔写明,阅卷及分数登录应准确无误。

3.试卷成绩不允许随意上浮或下调,阅卷工作结束后应将答题卡、答题纸、卷及试卷分析交由教研室统一存档。考试成绩以纸质稿及电子稿形式交至部门办公会,教学秘书汇总后统一交至教务处。

4.课程成绩文档中应附有空白AB卷,标准答案或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