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发布时间: 2020-06-09 浏览次数: 529

                     公共外语教学部

南京中医药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国际教育学院

为了深入推动部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及学校相关规定,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由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三办(党办、院办、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教研室主任、党支部书记构成。

第二条  党总支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

第三条  部门组织员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主要职责是配合党总支书记做好学习的组织工作,负责起草学习计划,做好会议通知、会议记录与会议宣传报道。

第四条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严格遵守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会前提前做好准备,会后要及时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通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引导和带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学习。要保证学习时间与效果,如学习时间与工作等发生冲突时,要提前请假,并及时补课。

第五条  建立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档案。严格考勤制度,并定期检查学习记录情况。

第六条  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包括: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四)国家法律法规;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中医药发展的重要论述;

(八)推动学校“双高”建设以及部门高水平发展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法律、科技等方面的知识;

(九)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十)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七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可以通过以下适当形式,开展切实有效的学习活动:

1.集中学习:坚持每月集中学习研讨1次,学习做到有计划、有考勤、有记录。专人负责,时间、人员、内容有落实。

2.个人自学:围绕学习计划自行安排学习内容,通过自学,系统的掌握基本理论,结合实际思考问题。

  3.专题讨论:结合工作实际,就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开展专题研讨。

   4.调查研究: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结合自己所负责和分管的具体工作,紧扣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

第八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理论学习同解决自身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着眼于对所学理论与知识的理解和运用,着眼于解决部门发展和稳定中的实际问题,着眼于解决师生员工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工作水平,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

第九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原则上全年不少于6次。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每年要撰写1-2篇学习体会文章、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

第十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年初按照学校党委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年度学习计划由部门党总支审定后施行,并报送学校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十一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按照学校党委要求向党委宣传部报送中心组学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