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优秀团员成为发展对象的通知
各团支部、全体团员:
推荐优秀的共青团员加入党组织是党赋予中国共青团光荣而艰巨的使命。各团支部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肃认真地组织和指导各团支部开展好“推优”(推荐积极分子成为发展对象)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对象及名额:
2018级各团支部可推荐4人
二、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纲领,承认党的章程,有理想、有信念,确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够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有鲜明的组织观念;
(二)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道德品质优良,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社会不良行为作斗争,有坚定的组织原则和严格的组织纪律,能较好地处理个人利益与国家、集体利益的关系;
(三)在日常工作和学习中,能积极参加党、团组织开展的活动,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任务,成绩突出,作风过硬,在团员青年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有较高的威信;
(四)凡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确立为积极分子且通过培训班
考核(参加过2020年6月前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且有结业证书,入党动机端正。
(五)上学期必修课成绩居年级或班级前50%,无不及格课程。
(六)上一年度无违纪现象。
三、推荐步骤:
(一)团支书将本推优通知告知每一位团员,动员符合条件的团员报名。
(二)到学部团委领取选票。召开支部大会,候选人自我陈述,团支部全体成员投票,支部大会应邀请辅导员参加。
(三)公开唱票、计票、监票。候选人得票多者当选,且得票数应不低于团支部人数的50%。
(四)公布结果,填写《团支部推优(发展对象)记录表》和《公共外语教学部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团支书签字后连同选票交至学部团委审核。
四、时间节点:
请相关团支部在4月7日前将《南京中医药大学团支部推优(发展对象)记录表》及选票交至学部团委。
共青团南京中医药大学
公共外语教学部委员会
2021 年4月2日
团支部推优表决票.doc
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doc
推优记录表(发展对象).doc